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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业基本情况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7-02 共19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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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章 土地财政及地方公共支出与房价基本情况

  3.1 我国房地产业基本情况

  3.1.1 房地产业发展历程

  1998 年的住房制度改革标志着我国房地产业步入市场化发展阶段。自此,房地产业迅猛发展,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房地产市场一片繁荣的背后,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过度的投资加速了其泡沫化进程,房价收入比的攀升、供求结构矛盾的加剧使得住房成本超过了普通居民的购买能力,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陷入“一屋难求”的困境。

  第一阶段(1978-1991):理论突破与起步阶段1978 年理论界提出了住房商品化和土地产权等观点,为房地产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1982 年国务院以以郑州、沙市、常州和四平为试点,试行新建住房补贴出售。深圳于 1987 年首次公开招标出让住房用地,上海在 1990 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随后国务院批复了 24 个省市的房改总方案。

  第二阶段(1992-1997):非理性炒作与调整阶段1992 年,政府颁布《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随后,房地产业如火箭般急剧增长,月投资最高增幅达到 147%,“击鼓传花”的投机游戏在海南和北海诱发严重房地产泡沫。1993 年,朱镕基总理开启第一轮紧缩性宏观调控政策,放缓经济过热势头,房地产业投资大幅回落。

  第三阶段(1997-2003):相对稳定的协调发展阶段1998 年,政府取消福利房分配,试图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同时取消了商品房的价格管制,房价的定价权转移到开发商手中。之后又开始实施按揭政策,房地产业进入平稳快速发展时期。1993 年,房地产被列为国民支柱产业之一。

  第四阶段(2004-2007):调控与总体反思阶段2003 年后期,国内部分地区房价出现过热现象,政府频频出台一系列政策,从土地出让、信贷、土地结构和外资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控。2006-2007 年,在热钱、炒作和人民币升值的影响下,房价出现爆发式增长,政府紧缩信贷,致力于为楼市降温。

  第五阶段(2008-2013):房地产行业全面调整阶段2008 年,金融危机爆发,政府出台鼓励住房消费政策,试图以楼市稳定来支持经济稳定,结果引发新一轮的住房需求大潮。2010 年出台“新国十条”,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2013 年的“国五条”提出限制在京单身人士购买第二套住房,并将北京的收房个人所得税升至 20%.

  3.1.2 全国房价现状

  从图 3-1 可知,2002-2012 年期间,我国商品房销售价格整体上呈上升趋势,但涨幅波动较大。2001 年至 2003 年房价保持在 2250 元/平方米左右,涨幅微弱。这段时期,我国房地长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条件不成熟,消费需求不足,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低迷。2003 年我国宏观经济快速发展,房地产也被列为国民支柱产业,房价一路高涨,从 2002 年的 250 元/平方米上升到 2012 年的 5791 元/平方米,涨幅达到 175%.2004-2005 年期间,政府先后颁布“71 号令”、取消房贷优惠政策并提高银行存款利率,这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抑制了房价的过快增长。但 2006 年随之而来的人民币升值和国际热钱的大量涌入,使得余热未消的房地产市场又出现上涨趋势。

  2008 年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房价涨幅首次出现负值,跌幅为 165%.为了刺激经济增长,国家放松货币政策,鼓励住房消费并刺激住房投资,房地产市场开始逐步回暖,于 2009 年以 232%的涨幅刷新历史最高点,国家宏观调控也随即卷土重来。“国十一条”至“国五条”五次调控升级,二套房首付从 40%提升到 60%,加大保障性住房投资力度,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改革范围,密集的调控措施抑制了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性需求,2012 年全国有 52 个城市的房价出现环比下跌。

  3.1.3 区域房价现状

  我国地域广阔,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和市场化程度的多样化,使得我国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了一定的区域差异。北京和上海作为全国的政治和经济中心,在资源和人才方面拥有其他地方所无法比拟的优势,经济高速发展,房价也远高于其他地区。

  沿海地区依托着良好的地理位置和自身的资源优势,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有着广阔的上升空间。中西部城市的经济水平则相对较为落后,市场机制欠缺,配套设施不完善,自我发展能力有限,房价也总体偏低。

  图 3-2 清晰的展示了我国不同区域的房价走势和存在的差距。四个区域内的房价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只有北京和上海这两个大都市区域内的房价在 2010-2012 年略微下滑。2002 年,特大都市区、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房价分别为 4450 元/平方米、2300 元/平方米、1564 元/平方米和 1506 元/平方米,沿海地区房价是中西部地区的 1.5 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地产市场发展出现差异,差距开始逐步扩大。

  截至 2012 年,沿海地区房价上升到 8051 元/平方米,而中西部房价仅为 4135 元/平方米,房价差距拉升至 2 倍。北京和上海两大城市房价则始终保持绝对的领先优势,于 2010 年达历史最高点 16 123 元/平方米。中部地区房价基本在大都市房价的 0.5倍范围内波动,中西部房价较为接近,增长幅度也较为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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