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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寿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风险管理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9-24 共37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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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国寿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风险管理措施

  针对上述产生风险的原因,寿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也分为两方面:寿险公司针对自身问题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寿险公司针对外在宏观大环境所做出的风险管理措施。

  5.1 微观层面的风险管理措施

  5.1.1 提高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的专业化程度,建立“防火墙”制度

  目前,保险业日益激烈的竞争导致我国各家保险公司都在为扩展保险业务而加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努力提高服务品质。寿险公司如果在作保险业务的同时又运作大量的资金,明显会力不从心。因此,要想规范地运用好资金,捕捉瞬息万变的市场机会,一方面,寿险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保险资金运用的机构或部门对资金运用进行专业运营,作为承担公司最重要业务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专业运营部门有必要走专家理财的路子,吸纳和培养专门的人才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另一方面,需要对该机构进行考核和监管,建立“防火墙”制度,以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高效。防火墙制度要求寿险公司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投资渠道质量评价体系,在相关责任人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在投资渠道所承载投资项目的不同实施阶段分别进行对投资渠道的计划评价、过程评价、跟踪评价以及全程的综合评价,以提高寿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质量水平。特别地,寿险公司应按着需知原则来对资金运用渠道的敏感信息进行管理,以确保敏感信息仅限于存在在合理的业务需求或者管理职责需要的工作人员知悉,公司内的其他人员未经资金运作部门相关领导的授权或者批准不能获知资金运用渠道的敏感信息,而已经获得此类信息的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必须对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签署保密协议,坚决抵制任何人员利用公司进行资金运用的敏感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利。

  5.1.2 提高保险资金投资组合决策的科学性

  提高保险资金投资组合决策的科学性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寿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运用要在整体上把握住资金运用的总规划,对寿险公司的资金在整体上进行通盘的考虑,作系统的安排,以达到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目的。第二方面,资金运用部门在寿险资金的投向、结构配置、比例等方面要根据寿险资金的来源、负债结构等情况,在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范围内合规合法运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资金运用结构。例如,寿险公司可根据寿险资金来源、期限结构的不同来安排相互独立的投资组合,同时,寿险公司不能将资金的过大比例集中对某一项目进行投资。

  具体地讲,进行资金运用、选择投资组合的寿险公司应该思考资金的来源结构、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状况对行业资金需求量的影响以及国家对保险投资结构的监管规定和投资市场的状况等。投资额度、范围与比例的限制可以避免投资风险过于集中,也可防止寿险公司参与保险以外的业务经营,造成混业经营。除此之外,虽然新出台的《保险法》放开了保险资金在不动产市场的运用,但是由于我国城镇化的现状,应审慎管理寿险资金在此渠道的投资。单从数量上看,我国的城市化及城镇化的发展速度是很高的,但目前的要害问题在于,到目前为止的大规模运用,已经呈现出了高速度低品质的特征。这主要体现在:一,发达地区的城市化及城镇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不再是增量建设,而是在于修复城市缺陷;而欠发达地区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做好规划运筹和避免重蹈覆辙,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新城镇的拔地而起。很明显,我国政府还并没有意识到这两个关键问题的存在,因此,寿险公司应当审慎处理资金在不动产市场的资金运用,以降低房地产等泡沫的产生带来的潜在风险。

  5.1.3 加强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风险管理策略的严谨性

  要加强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管理权与严谨性,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经济,避免多头运用资金,尤其对于设立“总-分-支”组织结构的成熟大规模寿险公司而言,必须依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两种资金运用原则,谨慎选择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

  资金运用的多元化是以投资学中投资组合的理论为基础,寿险公司通过选择多样化的投资形式来达到以最小的风险博得最大的收益的目的。集中资金是以核定各级寿险公司营运资金为基础,总公司统一资金,分公司保留限额内的资金运用,这是通过逐级上划来实行的。这在纵向上限定了资金的运用由总公司进行把控,逐级向分公司、支公司进行分拨,从而控制资金使用的风险源头、在一个整体上把控寿险公司在资金运用时所选择的渠道及所投向规模的风险问题。分散使用资金是寿险公司将有限的资金投资于金融市场、实体市场等不同的渠道,从而在横向上分散风险,避免将鸡蛋放于一只篮子里,造成一招既失满盘皆输的局面,从而在投资渠道的宽度上控制风险的扩散。

  5.1.4 全面思考用于投资运用保险资金的来源性质,推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思想

  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应充分考虑寿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特征,并以此为基础来制定投资策略,使不同的资产类型和负债类型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方面上相吻合,达到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的均衡统一,以达到风险-收益的最优化,即以最小的风险实现最大的收益,.尤其对于寿险公司这种负债性质的企业来讲,要想获得稳健的发展,资产负债管理的思想势在必行。

  5.2 宏观方面层面的风险管理措施

  寿险公司进行资金运用时对于相关渠道进行宏观层面的风险管理措施有许多方面,主要包括强化政府的调控能力、净化资本市场,设置每项投资的最高比例,完善监管机构的监管手段,巩固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法律制度等。以下作详细阐述。

  5.2.1 净化资本市场,创造健康的投资环境

  保险业的快速增长需要更广泛、更成熟的资金运用渠道,这就对投资环境的配套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保险业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的运用和资本市场相互渗透、互相影响、互相促进,这主要体现在:一个国家寿险业的投资渠道的结构和收益在很大程度上由资本市场的结构特点和成熟程度来决定,而资本市场的健康和发达也离不开寿险业资金运用的合理、完善及对风险的把控。明显地,寿险公司把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是以政府能发挥自身调控作用为保险资金运用创造一个拥有良好外部环境的完善的资本市场为前提的。特别是 2009新出台的《保险法》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打开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的运用限制之后,更加有必要加强对股票市场的监管,对股票市场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尽快推出具有发现价格、套期保值作用的指数期货、期权、掉期等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品种,用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工具降低股票市场的风险,从而保证各类证券在期限、性质、风险和收益上的差异,形成多样化、健康运转的资金运用渠道,从而进一步提高寿险资金的资金运用效益。

  5.2.2 设置每项投资的最高比例

  为了保持寿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满足承保后的偿付性、及时性,维护保护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为了避免寿险资金的运用过于集中在某个渠道,寿险业发达国家的保险法律法规明确地设定了资金在规定的每种投资渠道中的比重。同样,随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不断拓宽,我们应借鉴保险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对各项寿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投资规模进行比例的最高额度限制,如对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的投资比例适当提高,对银行存款的投资比例适当降低,同时,证券投资基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动产虽然是一个较新、比较受寿险公司青睐的资金运用渠道,但由于面临风险较多,所以投资比例应当适宜控制,从而控制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

  5.2.3 增加监管机构的侧重点,完善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手段

  我国保监会具体实施新的规定还将面临瞬息万变的市场因素。众所周知,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保险监管要考虑到寿险公司的投资风险、市场风险、政治风险等宏观经济风险,还要考虑到寿险公司特有的投资组合风险、资产负债风险等内部风险。

  因此,寿险公司应把握住自身资金运用渠道风险管理的侧重点、建立投资决策、投资交易、资金托管相分离的各司其职并且不得逾越制度,从而达到建立动态寿险资金运用风险监管的目标。完善我国资金运用监管手段具体表现在:第一,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信息的基础建设,建立标准化的数据口径和报表体系,建立资金运用数据库,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预警体系,逐步建立保险资金动态监管模式;第二,实行寿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第三,推行寿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透明度,增强外部力量对寿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约束力;第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培养专业人才;第五,建立适度的投资准入制度,设置高风险投资渠道的投资比例甚至限制高风险的投资渠道,以避免保险公司遭遇惨重的损失。

  除此之外,监管者应超越对财务报表和财务比率等的非现场检查手段,将重点放在现场检查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治理结构等方面,并对其进行全面分析。

  5.2.4 巩固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方面的法律制度

  由于我国寿险资金数额庞大,而运用渠道相对较少,我国目前金融市场依然不发达,许多相关制度的不健全,不规范,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寿险公司庞大的资金数额与少量寿险资金运用渠道的不匹配很可能会引起政策性风险。因此,尽快明确寿险资金运用渠道的相关行业规范、巩固相关投资渠道在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对寿险公司资金运用部门设立的尽职调查制度、资金运用的内部核查制度、持续督导制度以及部门工作底稿制度等。对寿险资金运用渠道上的风险依法依规进行管理依旧是当前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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