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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寿险资金运用渠道风险出现的原因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9-24 共23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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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国寿险资金运用渠道风险出现的原因

  我国寿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风险来源有寿险公司自身微观层面和国家整个宏观经济政策以及投资环境。在公司内部,风险的来源主要是有关部门在进行资金运用时选择了不合理的投资结构、以及本身不完善的资金运用渠道风险管理体系;大的宏观环境来讲,主要是政府没有对资产期限结构不同的财险公司及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作明确的划分、政府对监管方式的局限性以及投资品种所在行业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以下对这些内容作以详细陈述。

  4.1 微观层面

  4.1.1 投资结构不合理

  对一般的公司来讲,投资结构应该是投资标的多元化、形式多样的,但由于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保险公司的负债性,导致保监会对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制条件较多,有更严格的制度,从而直接限制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结构,使得我国保险投资结构单调。自从 2009 年薪的《保险法》出台之后,近年来其他形式的投资在资金运用过程中所占比值逐渐偏高,但资金运用于股票、公司债券和房地产部分的潜质有待考量。

  4.1.2 寿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风险管理的体系建设的不完善

  寿险公司要加强寿险资金运用的风险识别、监控与管理,应在满足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制定出有重点突出、全局兼顾的风险管理体系。在一般的寿险保险公司,这个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不完善:

  首先,我国一般的寿险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岗位的授权制度,对内部控制所涉及的各岗位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不太明确。

  其次,资金投资决策的准则含糊不清。投资决策准则作为保险资金在投资前要明确的指导原则,可以帮助寿险公司的保险资金管理部门将投资的理念、投资的目的、盈利的目标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做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进而使寿险公司的资金管理部门在资金运用过程能做到收放自如。因此,含糊不清的投资决策准则也会加大投资渠道中的风险。

  再次,寿险公司没有对关键的风险指标进行重点管理。寿险公司在进行资金运用之前应分析出风险的成因,从中找出关键成因并对其进行量化,并以该数值为基础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制定出未来万一出现风险预警信息时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在投资结束之前对关键成因的变化进行跟踪监测。举例子来说,在进行资金运用之前,风控部门经过数据分析认定影响投资收益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那么资金管理部门就要提前做足功课,采用上述步骤加强对此风险的关注。但一般我国国内的寿险公司的资金管理部门并没有严谨对待风险内部控制。

  4.2 宏观层面

  4.2.1 寿险业与财险业的资金运用渠道没有明朗地区别对待

  众所周知,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财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主要来源,期限大都在 1~2 年,而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是寿险公司可供运用的资金来源的主要组成部分,期限可以长达 20-30 年。相对而言,可供财险公司运用的资金的期限结构大都为短期,如 3~5 年的时间。众所周知,各类保险准备金均可被看作是保险公司的“负债”,也就是保险公司可以拿来进行投资产生收益的资本,但正如前面所述,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不同的资金期限结构限定了经营不同业务的公司在资金的投资运用方面应有不同的选择。然而,新出台的《保险法》并没有设置相关制度来说明产险、寿险在进行资金运用时要关注两者的差异性并对不同业务类型公司作出相关建议进行区分,对寿险和产险的投资结构也并没有作一定的区别,这样就容易使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在选择资金运用渠道时并没有很强的约束力,使得不同业务类型的公司可能会出现为追求高收益而冒险、抵挡不住诱惑,从而扩大风险敞口,加大公司隐患的情况。

  4.2.2 政府对寿险资金运用监管方式的局限性弱化了其对寿险业资金运用渠道的风险管理

  我国现行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方式主要是运用相似于偿付能力监管方式的监管方式,如分析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体系、精算报表等来对寿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的风险进行监管。但这种静态监管方式主要是依靠过去的成绩来推断保险公司现在及未来的偿付能力, 而忽略了当未来经营环境发生非预期性的重大变化时对公司的偿付能力所带来的影响,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我国政府对寿险资金运用监管手段的不足有以下三点:一是保险信息网和保险监管信息系统目前处于空白,使得寿险公司无法及时、准确地传递各种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监测数据,不能实现对寿险资金运用渠道风险的动态管理。二是相关监管部门尚未形成寿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的信息披露机制。这种缺失在根本上降低了寿险公司进行资金运用的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度,不能保证监管部门获得真实的寿险资金使用情况,增加了信用风险和管理风险。三是政府监管部门尚未建立衡量保险资金流动性和收益性的指标体系。

  4.2.3 金融市场发展的状况制约着我国寿险公司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

  从保险资金运用的宏观环境看,我国金融市场起步较晚、各项规章制度发展不完善,金融资产的数量与质量比较差。金融市场对资金运用产生的高风险也对寿险公司保险资金的运用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例如,在国债市场上,有关债券的期限结构少、收益率低、二级市场不发达等问题限制了寿险公司利用这个金融市场来实现保险资金运用的保值增值目的。与此同时,基金市场上也不能为寿险公司铺设一个潜力巨大的发展前景,有关研究表明,近几年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金融产品的获利能力与普通投资者进行投资而获利的水平相差无几,如 2012 年上半年,平安保险公司投资的基金的损失就高达 9 亿元,使得其选择将投资于基金的 70%的资金撤出这个投资渠道。除去国债市场、基金市场之外,寿险公司在其他的金融市场也缺乏可供比较选择的投资对象。市场环境的非健康运转,欠灵活的资产转换的市场机制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深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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