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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案例介绍与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9-24 共31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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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案例介绍

  2007 年,中央政府正式对试点区政策性农险给予财政支持,北京市作为首批试点开始开展政策性农险,发展至今,取得了不错效果。在覆盖范围上,包含全市的 13 个县区和一些涉农国有企业;在险种上,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在保费收入上,截止到 2012 年,该市的政策性农险的保费收入累计额为 19.4 亿元,保险金额高达 498.6 亿元,参保农户 113.4 万户,赔偿金额 14.1 亿元;其中,生猪保险的保费收入为 3.8 亿元,约占总保费的 19.6%,参保农户为 1.5 万户,赔偿金额为 2.4 亿元,赔付率高达 63.2%.

  我国生猪养殖产业除了受自然风险影响,还受到市场因素影响。受市场风险影响,我国生猪养殖长期以来形成了 3 年一周期的价格循环,也就是所谓的“猪周期”.在“猪周期”内,养殖户“赚一年、平一年、赔一年”.市场中的价格波动不仅不利于生猪养殖户,也不利于居民生活,呈现出价高伤民,低价伤农的怪现象。传统的生猪保险只能分散自然风险,对市场风险起不到任何作用。如何让保险也发挥分散市场风险的作用,成为了保险公司和政府研究的焦点。

  2013 年 5 月,安华农险与北京顺义地区签订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协议,这是首个针对市场风险的养殖保险,可以说是政策性农险的一次产品创新。它的保险标的是农户养殖的生猪,保险责任是生猪价格指数,当市场的价格指数低于约定的价格指数时,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损失。此处价格指数的参照系是养殖过程中的猪粮比①.目前,猪粮比是 6:1,也就是意味着,当猪粮比这一价格指数高于平衡点 6:1 时,养殖户才能盈利;低于平衡点 6:1 时,则会遭受损失。该保险约定,当平均猪粮比即价格指数低于平衡点 6:1 时,保险事故发生,养殖户就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索赔金额仅限保险责任内。安华农业保险公司根据生猪出栏数和北京的玉米市场价格,将该保险的费率定为 1%,保险金额为 1200 元/头,即保费为 12 元/头,加上各级政府对保费 80%的财政补贴,现在养殖户只需缴纳的保费是 2.4 元/头,保险期限为一年。以平衡点 6 作为约定的价格指数,市场上的期间平均猪粮比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养殖户就可以获得2 元的赔偿。此次,顺义区投保该险的养殖户获得的保险保障金额逾 2 亿元。
  
  2 案例分析

  2.1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运作效果

  2013 年 5 月,北京顺义区成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首个试点区,也是全国第一次对市场风险进行探索。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结束了过去无法应对市场风险的局面,为养殖户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北京 70%的生猪养殖户都是规模养殖,他们由于规模养殖的数量效应,当发生市场风险时,他们的损失将会非常严重。该保险可以应对市场风险,在生猪养殖出栏价格较低时,保障投保的养殖户可以处于最低收益水平状态,不至于因为损失严重就退出了生猪供给市场,从而有利于生猪市场供需平衡,稳定生猪乃至猪肉价格。此次,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一推出市场,投保人就达到 22 户,均是养殖数量在 2000 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保险金额超过2 亿元。

  继北京顺义区首推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之后,同年四川省中航安盟为彭州市的养殖户提供了一款“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该险的保险标的是育肥猪,保险责任是育肥猪的价格指数,当保险期间内市场上平均价格指数低于约定的价格指数时,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赔偿养殖户的损失。育肥猪的价格指数也是以猪粮比作为参照系,选取盈亏平衡点 6:1 为育肥猪价格指数标准,将保险期间(一年)猪粮比的平均值作为市场的价格指数,与标准价格指数比较。当市场价格指数低于 6 时,投保的养殖户便可以得到损失赔偿。2014 年 2 月四川成都联合人保,也推出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并与金龙人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缘园生猪养殖场签发规模养殖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单,为他们提供了 1500 万元保障金额。2014 年 3月,安华农业在大连成立分公司,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被引入大连。

  2.2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创新之处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是我国政策性农险的创新产品。因为它保障的是市场价格风险,这是先前没有的。它的创新之处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它防范的是市场风险。传统的政策性农险的保险责任是对由合同约定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保险事故后的损失赔偿。生猪养殖除了受自然因素影响,还受市场价格的影响。市场风险来自于养殖成本和出栏价格两个因素。其中,养殖成本主要受饲料成本影响,生猪养殖的饲料以玉米为主,玉米的市场风险大,其价格不仅受国内供需的影响,还受国际粮食供需的影响,这使得养殖成本的市场风险增加。同时,在我国农业中普遍存在这种现象:当农户选择一种品种作为经营对象,如果第一年或前几年不能盈利,大多数的农户会选择放弃继续经营,这意味着未来几年,该物品的市场供不应求,随之带来的是价格上升;当人们看到此市场有利可图时,又有大批人陆续不断选择进入该市场,很明显未来几年供过于求,随之带来的是价格的下降。价格波动状况如表 2-1 所示,2013 年的短短三个月,生猪的出栏价格几乎每周都在变化。可见,我国的养殖户面临着非常高的市场风险。生猪保险只能分散自然风险,无法分散养殖中的市场风险。【1】

  
  案例中的生猪的价格指数保险,它主要分散生猪养殖中的市场风险。因为该保险选择的保险责任的依据是生猪的价格指数,其中,价格指数以猪粮比为参照系,约定取猪粮比的盈亏平衡点 6:1 作为价格指数标准,即保险责任触发值,当保险期间内的平均生猪价格指数低于合价格指数标准即盈亏平衡点猪粮比 6:1时,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约计算赔偿金,并对养殖户进行赔偿。

  假设,如果 2013 年 5 月到 2014 年 5 月,一规模养殖户计划生猪出栏数有2000 头,在这一年的保险期间内,猪粮比的平均值为 5.8:1,低于盈亏平衡点,那么,该养殖户肯定会遭受损失的。如果他为这 2000 头生猪投保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根据合同保险公司理应对他进行赔偿,根据每降低 1 个百分点就可以获得 2 元的赔偿金额,该养殖户可以获得 8 万元的赔偿,从而尽可能地将该养殖户的损失降到最低,分散了养殖中的市场风险。

  其次,承保、理赔简单,管理成本降低。保险公司在承保的时候,通常要先对保险标的进行核保,判断保险标的的风险大小;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要派工作人员去现场查勘损失情况,对损失进行评估,这些核保、查勘工作使管理成本增加。由于保险标的是活的动物,使生猪的理赔变得复杂。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恰恰在承保、理赔方面又一次体现了它的创新性,由于它防范的是市场风险,保险责任依据的是价格指数,免去了承保前的核保环节,节约了成本;理赔的时候也只需要比较保险期间内的平均价格指数和价格指数标准即可,这些指数都可以从统计部门获得。不仅使原本复杂的承保、理赔工作变得简单,而且由于省去了这些环节,节约了管理成本。

  除了上述这两个创新点,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表现出了许多优点。第一,相对于传统的生猪保险,它的保费更低。该案例中价格指数险的保费为 12 元/头,经过北京政府补贴 80%后,养殖户只需为每头猪缴纳 2.4 元保费。这主要是由于管理成本的降低,使得保险公司可以降低保费率,将承保、理赔工作简化后的好处给予投保人。第二,它可以降低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由于它的保险责任采用的是生猪价格指数,而且生猪价格指数是根据市场上的数据计算而得,不是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决定的。因此,避免了双方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投机动机,可以降低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第三,再保险有了可能性。过去再保险公司不愿意对农业保险进行再保险,主要是因为农业风险太大,无利可图。该保险中的价格指数可以被设计为资本市场的金融产品,分散了风险,使再保险有了可能性。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作为我国政策性农险的创新产品,不管是从其创新点还是相对于传统生猪保险的优点来看,它是值得推广的。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分析评价。实践中,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从去年才开始开展,目前它只在北京顺义、四川彭州、成都和大连这三个地方试行,也取得了初步成效,还未发现问题,未来可以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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