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法律硕士论文 >

新三板市场及做市商制度基本概述(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7-06-01 共5359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第二节 做市商制度的概念、原理与作用
  
  一、做市商的概念
  
  在介绍做市商的同时,笔者认为有必要理清“经纪商”、“交易商”与“做市商”这三个基本概念。
  
  “经纪商”是指可以接受客户的委托,代替客户实施证券买卖行为的中间人。
  
  经纪商不动用自有资金,不承担价格风险,其收益主要来自于向客户收取的佣金或者手续费。
  
  “交易商”是指使用自己的资金和账户,为自己从事证券交易的主体,其收入来源于买卖差价,且自己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20。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二者的界限逐渐模糊,在美国证券交易协会发布的相关规则中,经常将经纪商和交易商统称为交易经纪商。
  
  “做市商”是交易商的一种,以其自有资金或证券与投资者交易,承担一定风险,因此做市商往往需要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此外,做市商最大特征在于其双向报价义务,即不断地向市场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和数量,在该价位和数量范围内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21,为该特定证券提供一定的市场流动性,这也是为什么成熟资本市场将做市商解释为:为特定证券创造一个市场的市场创造者。
  
  二、做市商收益原理----做市商的交易成本理论
  
  做市商的收益来自于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时的买卖差价。
  
  从管理学的角度分析,根据管理学家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满足自己的私利”22,做市商以扩大买卖差价的方式获取利益即是该假设的真实写照。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做市商之所以需要维持买卖差价,是为了弥补交易成本的需求。关于交易成本的产生,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需要持有一定库存股和资金,以应对卖方和买方的委托,保障市场交易连续进行,这些库存股和资金会给做市商带来一定的交易成本;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交易成本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交易主体所掌握的信息量不同,一部分主体在与做市商交易时,由于其掌握了较多的信息,总是能作出最佳的判断持续盈利,这必然会导致做市商的损失,买卖差价就是为弥补上述损失而产生的。
  
  三、做市商的作用
 
      (一)促进市场流动性
  
   所谓市场流动性是指在保持价格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投资者与做市商之间达成交易的速度,或者是二者之间达成交易的可能性。达成交易的可能性越高、速度越快,意味着市场流动性越好23,实践中通常使用一段时间内的成交量,成交金额以及换手率来衡量市场流动性情况。
  
  做市商可以通过双向报价,为交易不活跃的股票创造一个市场,避免其不断遭到市场的冷遇;而对于成交量较大的股票,做市商可以通过连续报价调节供需平衡,使买卖委托能够即时成交,保证交易的持续性。因此,做市商具有促进市场的流动性的作用。
  
  (二)为挂牌公司提供公允科学的估值和报价
  
  做市商一般为证券公司,或者其他具有资金及信息优势的机构,能够为挂牌公司提供公允科学的估值和报价。原因如下:第一、无论是证券公司还是其他机构,大多长期从事资本市场业务,拥有由律师、会计师、证券分析师、行业专家等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能够结合公司自身业务、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政策法律环境、以及公司财务等各个方面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分析,增强其估值及报价的科学性。
  
  第二、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一般情况下也会参与该挂牌公司股票的做市,有利于提高公司估值及报价的准确性。由于在挂牌阶段,主板券商会组织项目小组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深入了解公司主营业务、关键资源、公司治理、财务及合法合规性情况,间接为其后期做市时的报价和估值提供了参考。
  
  第三、做市机构在长期提供做市服务及其他证券类服务的过程中,会形成一个全行业、全领域的数据库,为其今后的公司股票估值提供参考,提高其估值及报价的合理性。
  
  (三)优化挂牌公司股权结构
  
  新三板挂牌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股权分散化程度低,多为夫妻、家族控制,控制权高度集中,这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会给公司治理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若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能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对公司经营、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做市商在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的同时也会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融资机会,帮助引进机构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实现挂牌公司的公众化。
  
  (四)证券推介作用
  
  做市商制度还可以起到证券推介的作用。由于新三板市场门槛低,特别是不设财务指标,致使三板市场企业规模和质量参差不齐,这无形中增加了投资者对新三板市场企业价值判断的难度。券商开展做市业务,需要投入自有资金,存在一定风险,为降低风险保证盈利,券商一般会按照各自的内部标准对做市企业进行严格的筛选,并履行标准化的内部决策程序,以确保挑选出挂牌公司中的优秀代表,因此其做市行为对特定股票来说具有一定的増信和推介的功能,能够降低投资者的筛选难度。
  
  (五)稳定市场的作用
  
  市场的稳定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价格的稳定,做市商具有价格发现功能,能够利用自身优势为挂牌公司提供科学的估值和报价,且做市商之间的竞争能够防止做市商的报价过度偏离其真实价值,有利于价格的稳定;第二,促进并维持成交,做市商能够促进市场流动性,校正买卖委托不均衡的现象,促进并维持一定成交量,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法律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