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国政府在新媒体下应对网络舆情危机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述案例,结合政府在多起案例中应对突发事件以及舆情危机事件中显现出来的种种不当行为,笔者认为各级政府在舆情应对方面不够冷静,无论是认识、意识方面,还是应对态度、手段方面都缺乏冷静的思考和有效的措施。
5.1 政府舆情监控体系不合理
5.1.1 舆情监控人员队伍薄弱
在我国各级网信部门中,网评队伍、舆情研判队、通讯员队伍、网络舆情监控队伍相对较弱,也未实现四者联动,更没有建立地方实体部门与网络舆情监控部门的联动队伍,互联网技术人员及其相关培养计划、经费严重欠缺。人才队伍是舆情管控事业的基础,技术革新是舆情监控的核心竞争力。但目前无论中央一级还是各省、地市网信办,不但承担着繁重的属地舆情监控处置任务,同时还承担大量全国舆情监控、处置任务,在这种情况下,现有人员力量显得明显不足。同时现有的人才队伍素质也参差不齐,政府网络舆情监控队伍中还缺少真正懂技术、懂业务、肯钻研、能担当的专业人才。此外,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大力发展,以及新闻媒体与及时通讯工具的不断融合,舆论场更容易在私密性、隐蔽性的环境下产生,并且其产生速度快,传播范围不固定。而目前各级政府网络舆情监管部门依旧使用人力去监看各新媒体平台,这必然导致更多的漏看、错看状况发生,同时,其分析、处理速度也无法与计算机管控平台相提并论,加之诸多部门各自为政的思想根深蒂固,人员未能形成流动,资源未能形成共享,对专业人才的培养、信息化舆情监控平台的建设也未能引起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造成新媒体下舆论场监管不力。
5.1.2 政府认知偏差以及应急预案缺失
省市各级地方政府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不能正确认识问题的实质,也看不到事件核心,更不能将线上线下处理手段有效的结合,致使事件一再升级,最终造成严重的舆论影响及政府公信力损毁。当出现突发事件时,地方政府还是一味的采取“捂、遮、压、删、躲”的处理方式,没有第一时间安排涉事部门到现场了解真实情况,也没有与相关媒体一同有效发声,更是认为网络舆情是网络舆情监管部门的工作,单纯的要求网络舆情监管部门去压制舆情蔓延、升级。这样的处置方式只会让事态进一步恶化,危机进一步升级。同时,各级政府没有形成舆情危机事件处置方案,更谈不上应急预案,这使得地方政府处置突发事件,以及舆情危机事件时显得拙手笨脚,毫无头绪,眼睁睁看着舆情危机升级。
5.1.3 缺乏对微博、微信公众号有效引导
在新媒体下,突发事件往往是最先通过微博进行曝光,随后各大新闻网站、商业网站、论坛、贴吧开始报道、转载,随着事件发展,微信群、腾讯即时通信群、微信朋友圈也开始转载、热议,最后,微博“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发声,掀起舆情发展高潮,引发舆情危机事件。而省市各级地方政府对于新媒体信息传播手段没有提起足够的认识,也没有深入研究新媒体下舆论场的发展规律和新特点。所以,各级地方政府要么没有开通自己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要么开通了,没有相关人员更新微博微信内容,遇到突发事件时,更没有官方的有效发声,使得政府失去了在舆情萌芽阶段有效引导舆情,避免事件升级的机会,同时,在事件发展调查过程中,也未能准确及时的公布事件真相,最后只能任由网上舆情肆意发展,最终以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为代价,压制互联网舆情收场。
5.2 政府应对舆情事件不到位
5.2.1 工作机制方面,各级政府合力尚未形成
互联网没有边界,网上舆情也没有明显的边界,所以舆情监控、处置工作就应该打破地域、部门界限,树立全省、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但目前政府舆情处置方式来看,在这一方面仍有欠缺。一是统筹协调机制尚未形成。
表现在省与市、市与县、网信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顺畅的上下联动、横向沟通机制,导致出现舆情事件时,掩耳盗铃、信息梗阻现象时有发生,下面发现问题不能及时上报,上一级部门也就不能针对舆情态势及时进行指导、协调,贻误处置的最佳时机,导致小舆情拖成大事件,一般性事件演变成政治事件。二是资源整合共享机制尚未实现。目前很多地市已经搭建了先进的舆情监控平台,借助技术平台的优势,能够节省大量人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但如果要求每个地市,甚至每个县市都建立舆情监控平台,一是不现实,二是存在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问题。所以政府还应该在资源整合共享上下更多功夫,在一定范围内探索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三是联动推进机制尚未健全。网上舆情的根源在网下,“解铃还须系铃人”,处置应对舆情事件的钥匙,还是在实体事件部门的手里。目前,部分市县和单位网管部门与实体部门各自为战,网上应对和线下处置脱节,尤其是在一些敏感案件、重大事故等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5.2.2 监管能力方面,工作盲区越来越大
近年来,随着新媒体的蓬勃发展,舆情传播越来越呈现出分众化、小众化、私密化、社交化的倾向,给省市各级政府舆情监控工作,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技术屏障和法律屏障。首先技术上,现有网络舆情的监控手段跟不上新媒体新应用的发展。
现在突发事件往往由个人微博或者微信朋友圈首发传播,新闻报道普遍由新闻客户端第一时间推送,网络视频也逐渐成为移动舆论场的新重心,这些都是舆情搜索监控的盲区。另外,由于微信群、腾讯即时通信群、微信朋友圈传播的私密性和圈子化,很多舆情信息都涉及到个人隐私范畴,这些私密性信息点对点、点对面的传播,给网络舆情监控工作形成涉法禁区。同时,新媒体技术带来的更迅捷的传播速度、更私密的传播渠道、更分散的舆情线索,都是各级政府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2.3 监管办法方面,过于依赖行政手段
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但在具体工作中往往面临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不严”、“有法不依”以及法律本身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所以,当前政府的舆情管控工作仍然更多依靠行政手段。目前,国家正在加紧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网络安全法》已经结束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入立法的最后阶段,有望在2016年第三季度正式出台;中央网信办预计年内将出台修订后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同时已经把加快推进建立网络执法队伍和完善网络执法程序工作提上日程。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即将出台的这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如何以及各级地方网信部门的网络执法权问题都还有待观察。
5.2.4 新媒体网络平台利用率低
在中央政府的一致要求下,省市各级政府建设了自己的门户网站,同时正逐步开放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有的部门甚至使用了微视频等传播形式,在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是在政务网络平台的使用上,仍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发布不及时。一些政府部门仅将政务平台当作其一个政务信息发布的简单工具,缺乏互动和必要的推广手段,造成形象僵化、缺乏互动、严重制约其影响力,其在舆论引导、政民互动、公众参与方面亟待改进;二是功能定位不明确,管理机制不健全。政务网络平台运行处于自发状态,没有法律、纪律对其加以约束和限制,运营人员缺乏制度性规范和业务能力,容易出现政府工作人员不规范使用微博、微信,发布无关甚至不当信息,产生负面影响;三是信息陈旧,疑成摆设。虽然在数量上不断增长,但不少地方存在一些过于形式化的政务平台,“做秀”问题严重,有的平台自开通后就基本处于失声状态,或者更新毫无规律,使得民众无法通过平台获取政府相关信息。一旦发生突发舆情,无法及时应对,更无法及时出具分析报告,也不能给政府决策者提供有力支持,最终使得舆情事件演变为政府舆情危机。
5.2.5 实体部门与网络舆情部门协作不畅
网络舆情都是现实矛盾问题借助网络放大发酵而成,因此“解铃还须系铃人”,应对工作最终还是要靠线下实体部门。当前,舆情事件越来越呈现出“线下决定线上”、“实体决定舆情”的特点。舆情发生后,相关政府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途径进行回应已是一个基本共识,但是线上工作的引导效果完全依赖于线下工作的开展,二者缺一不可。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内容整合度高、关联性强,可以说,公众的关注是没有死角的。各地市实体工作舆情处置缺乏网信部门的靠前指挥,造成舆情处置不到位。在地方政府实体工作舆情处置过程中,往往是负责传统媒体宣传管理的部门到现场指导宣传处置工作,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网络舆情日益成为社会舆情主流,实体工作舆情处置中网信部门的缺位造成舆情处置的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