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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1-26 共69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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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章 河北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4.1 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法律依据

  科学、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依法行政的保障和基础,为了从法律源头上减少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风险,具体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4.1.1 完善质量技术监督基本法,合理制定部门规章制度

  (1)站在国家的高度看,《计量法》刚刚得到修订,那么也应该尽早将《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法》等基本法律的修订提到日程上来。这些法律中最新的《行政处罚法》到现在也已经 18 年没有进行修改,和我国加入 WTO 以来快速变化的经济社会实际不相适应。具体来说,修改原则有四条:(1)解决基本法之间的法条冲突,使执法依据更加明确。(2)增强各基本法的实施细则的可操作性,减少留给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的种类和幅度,使对各种违法行为适用的处罚措施、力度客观、科学、具体。(3)符合国际贸易的需要,符合经济全球化的要求。(4)与时俱进调整法律范围,增加或健全对新兴服务领域、信息技术领域、新能源领域的规范。

  (2)站在河北各级质监部门的角度,制定新的部门规章制度时,在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实际情况的同时,要保证不和上位法律法规产生冲突。同时对旧的规章条例进行全面核查,废止已经存在的和上位法有矛盾的条例。

  4.1.2 丰富执法程序法,更好的做到依法行政

  (1)启动立法程序,制定一个全国性的行政执法程序法。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一是提高了行政执法程序法的法律层级。二是使各个执法部门的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得到统一规范,理清全国执法不良秩序的同时,便于多个部门联合执法时的协调部署。

  (2)对于程序法的立法和修订,要强调客观性和可监督性。可以学习西方程序法的一些立法原则,结合本国实际,创新性的增加条文的可执行性,减少主观因素对执法行为的干扰。如可以减少“情节严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模糊不清的语句,用具体数字、数额界定违法情节和后果,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同时还要在程序中体现社会和法律对执法部门监督权力。例如,在程序法中建立执法回避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告知制度等。
  
  4.2 加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提高执法监督质量,降低执法风险,最重要的是全方位、立体化地提高质监部门自身的发展水平。

  4.2.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由于行政执法人员是执法办案工作的实际落实者,要加强行政执法建设,要打造优质高效的执法队伍,需要考虑的方面很多。

  (1)采取多种措施切提高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第一,调整执法队伍人员结构。从 2006 年开始,有超过 400 多年轻人通过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进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他们受教育水平较高,学习能力较强:绝大部分为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人超过 30%,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掌握了一定业务能力和法律知识。将他们中的优秀人才调入一线执法岗位,可以大大改变质监执法队伍年龄结构偏大的现象,快速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水平。

  第二,建立科学专业的培训学习制度,不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业务。目前,省局对各级质量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十分重视,从 2008 年起,就建立了全面系统的培训制度:根据从各级质监部门实际情况,从年度预算中单独设立培训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或留有结余过多。每年针对执法人员举办两次集中培训工作,将全省的质量执法人员集中到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请专业人员讲授执法业务、指导案卷制作,从 2008 年至 2013 年累计培训 1000 余人次。这些制度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大大提高我省执法人员年的综合素质,但是也有其不足仍需要完善。如:可以对于不同执法岗位、各个层级人员进行分类培训,专门提高执法管理岗位人员的案件审理、队伍管理和政治素质水平,执法一线人员的产品知识水平、证据搜集能力,技术检测人员的实验操作、技术知识等能力,以达到更好的培训效果。

  (2)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河北省的经济社会已经发展到了这个阶段:它要求各级政府机关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执法目的也逐渐由惩治打击违法向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转变。在全省改善自然环境和发展环境总体战略下,质监执法人员急需树立新型执法观念,具体由以下几点:第一,平等观念。执法部门和被执法对象在法律层面上是平等关系,这是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标志之一。因此我们要彻底摒弃高高在上的“官本位”思想和管制者姿态,执法过程中和行政相对人平等交流,坚持说理式执法,该告知的权利义务要及时告知,不得态度冷漠、粗暴。

  第二,服务观念。质监部门在行使职能中,既要进行“管理”,也要进行“服务”.其中服务的内涵有两个:一是质监执法部门打假治劣,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维护了经济发展秩序,就是为公民的权益和企业发展做出了服务。二是,在打击违法的同时,要积极对企业的发展提供各种服务,包括:法律普及、技术帮扶、业务培训、行政审批程序的简化等等。

  第三,依法行政观念。依法行政是建设现代社会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方面。执法人员要认识到法律是一切行政行为根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自觉遵法守法,做到法律要求义务一件不漏,法律禁止的行为一件不做,这样便实践了依法行政。

  4.2.2 完善执法体制,建立科学的考核监督机制

  当不好的现象屡次发生,我们有时会说,这是体制出了问题。同样一个健全的体制,会大大减低风险的发生。对于河北质监执法部门的管理体制,我有以下几个改进建议:

  (1)完善执法经费体制。河北质监部门应当严格遵守和实践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保障执法预算充足的同时,全面做到收入和预算双分离,让罚没、检验收入和办案经费、执法人员的福利待遇脱钩的。这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取消对各级执法部门的罚没办案的指标要求和罚没收入返还制度。“罚款任务”和经费返还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对保障执法经费,防止不作为的现象起到了作用,但是也造成了重处罚轻处理的不良风气,不利于执法文明的建立,应予以取消。

  第二,开拓经费来源渠道,保障执法经费。除了省政府统一的预算拨款外,可以向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申请预算外的合法收入,如查办大案要案和专项整治活动给的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时可以争取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等。

  第三,依照法律保障执法人员的福利待遇。国务院文件指示,对于质监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正常公用经费,要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高于当地一般行政机关的标准予以安排。第四,建立严格的经费支出管理监督制度,保障经费使用效率。如推行公务卡,可以提高资金开支透明度,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完善人事管理体制。

  第一,严格岗位控制,禁止聘用人员走上执法岗位。当前一些执法机构中充斥着“临时工”执法的现象,带来了各种争议和风险。河北各级质监部门要把控好执法队伍的编制,保证执法人员全部由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并做到凭执法证件上岗。

  第二,增强基层执法力量。对于新考录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执法岗位的,一律先在基层单位工作满必要的年限,上级单位需要增加执法力量的,可以从下级单位中进行选拨或者公开招录。

  第三,完善执法人员轮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要在执法岗位和其他岗位定期交流,每个队伍管辖的区域分工要定期变动,以回避执法人员长时间在一个岗位或管辖一片区域所产生的工作惰性及滋生腐败的风险。

  (1)建立运行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体制。

  第一,严格执行执法案件审理制度。各级质监执法部门必须要按照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要求,设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并按照法定程序对部门辖区内发生的每一件不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理。对于符合听证程序的大案要案,切实落实案件听证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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