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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职业院校学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0-23 共5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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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现行职业院校学生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从 21 世纪开始,各种对高校学生管理不满意的批评意见越来越多。2004 年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了 16 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及对 2005 年 9 月中国教育部颁布的新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大学生教育和管理的许多问题都被社会各界及媒体高度关注。作为职业院校,我们在日常的学生管理以及学生的教育教学中也发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由管理制度、管理理念、管理者队伍建设等多面的因素所导致。我们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归纳研究,具体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3.2.1 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管理程序

  如今很多职业院校学生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大多是由于学校自身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管理程序所导致的。常见的案例有,许多学校为了严肃考风考纪,在处罚考试作弊违纪学生时,往往给出的处理决定是取消毕业证,也就是说学生毕业时拿不到毕业证书。这样的处理方式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这样做是否剥夺了学生的权利,二是这样处理的过程是否合乎法律的规定。许多这样类似的案例,其中学生当事人将学校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学生胜诉。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案例就是有北京科技学院的田某的案例。田某在考试中作弊打小抄,被监考老师抓到,按照学校的规定,对田某实行暂留学籍,不予发放毕业证书的处分,在此期间他仍然可以再学校进行学习,并且要跟其他同学一样,完成所修全部课程,并且通过毕业设计与答辩,但是毕业时拿不到毕业证,不能办理正常的毕业派遣手续。田某将学校告上法庭,问题的关键是学校到底有没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扣发学生的毕业证书?案例中学校败诉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学校扣发学生毕业证书在法律上从未发生过应有的效力。这些事实,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内部管理秩序的混乱,管理权责的不明确,也反应了职业院校学生管理缺乏规范性。

  我国法律近两年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在高校学生管理方面国家也完善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且扔在继续完善的过程中,于 2005 年国家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了很多大学生在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赋予学生有申诉的权利,同事废除了许多原来规定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文。并在第55 条中明确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15].这对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体制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意义。职业院校的学生管理也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去之行,能否得到确实的效果,还需拭目以待,我们也相信我国的法律法规将不断完善,进一步明确学校管理的职责。

  3.2.2.管理者法治观念不强,学生权利被忽视

  从古至今,教师的主导地位与主体地位在我国教育中一直受到高度重视,自古就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说法,教师对学生的任何管教,学生都要服从,不可冒犯教师的尊严,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权利被忽视,甚至被侵犯。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一部分教育管理者缺乏法律意识,在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比如有人会这样认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指学校的管理要遵循法律,再由学校制定规章制度来管理老师和学生。更有人对法律的功能认识片面,主观认为法律是管那些犯罪的人的,对自己没什么作用,制定制度的时候为依据,实际操作的时候不遵循。因此,学校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时候,往往都是围学生管理开展,都是以学校和学校管理者为主体,并且依据他们的意志为转移,这就很容易导致学生权利被忽视和侵害。现如今,很多职业院校提出"大学生禁止谈恋爱"、"大学生禁止在校园内牵手、接吻"等管理规定,引起学生的不满与嘲讽,学校的初衷是为了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避免出现一些因情感问题带来的消极影响和危机事件,但是通过这样的明文规定限制学生的正当情感行为,忽视学生在大学期间的正常的心理发展规律,显然是不合适的,是学校管理者对法律规范在学生管理中不恰当的应用。

  3.2.3 管理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辅导员是职业院校学校学生管理的主要力量,也是管理工作开展的人员基础。辅导员队伍素质的高低,业务能力水平、自身修养等方面都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管理的开展和效果。就目前的状况看,辅导员队伍存在的问题主突出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人员不稳定。2002 年,对上海交通职业学院、上海信息技术学院等 7所院校的 180 名辅导员进行的调查的结果显示,其中 34%的人认为从事辅导员工作是"入错行"了,有 56.2%的人认为自己从事的辅导员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工作细节琐碎、学生不好管理、自己的工作不被理解、社会地位不高、前途渺茫,还有少部分人认为无所谓,干什么都是挣钱谋生而已。这些现象都向我们反映了目前职业院校辅导员工作热情不高,并没有树立牢固的职业理想和职业目标,并没有在辅导员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体验到成就感。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学校领导是否重视辅导员工作,是否在工资福利上倾向辅导员群体,辅导员自身是否能够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己业务素质,社会对职业院校辅导员的接纳与认可等。

  二是专业知识匮乏。当年我国大多数职业院校的辅导员队伍存在学历不高的现象,招聘辅导员的门槛稍低于教师,大部分辅导员都是本科生、还有部分是大专生,研究生博士生较少。而且这其中很多导员本身并非学习思想政治专业,缺乏管理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有些学校又不重视对辅导员的岗前培训,往往开个会议就算培训了,没有正规的业务学习以及心理知识的学习,使很多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不知该如何处理,或者处理方法不得当,带来消极后果。

  在现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学生的需求也是多元化的,这就要求辅导员队伍有过硬的业务能力、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工作经验,来提高辅导员工作的说服力。

  3.2.4.管理方法陈旧,管理效率较低

  当前,对我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体制的简单描述即是简单而论,我国当前的职业院校学生管理体制可以用"两处一委一中心"来概括,即由学生处、教务处、团委来实行管理职能,任务下达给各个分院或者系部,再由分院系部下发到每个年级,每个班级,再到学生这一中心。这样的管理体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权责不明确、工作交叉性大,力量不集中、效率较低等。引起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第一是辅导员数量不足,工作不到位。现如今,"人管人"的方式依然是我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的基本方式,即通过学生辅导员实现对学生自上而下的管理,因此,学校以及各部门下发的所有关于学生的通知、信息以及对学生日常的教育管理都是由辅导员传递到每位学生的,如果一个辅导员带几十个学生还好,可以逐一传达,现在是一个辅导员带一百多甚至几百个学生,根本没法做到逐个通知,多数工作就变成由每个班级的班长、团支书负责传达。很多时候就会出现纰漏和问题。有的辅导员坦言:"过去我可以认识所有的学生,甚至可以随口说出他们来自哪个地方、哪所中学,可以熟知每个学生的性格特征,但是现在,这么多学生,实在管不过来,有的学生我一个学期也未必能见上一面,学校的通知只能是海报栏里一帖,网上一挂,最多通知到班长,至于每个学生是否知晓,就不得而知了,而且,很多的通知到我手里已经很晚,要按照上面的要求规定操作根本不可能,很多时候都只能是应付了事"[16].

  第二是管理思想陈旧,方式落后。目前,许多职业院校的学生管理者对学生管理的认识存在误区,片面的认为学生管理就是"管住"学生,不要出事,因此制定严格的规定、以及像"七个一律""六个不准"等相关学生守则来达到管理目的。例如,类似于在校园里一律不许谈恋爱的规定,则是忽视学生心理特点无视社会现实的荒诞规定。这些规定导致学生的厌烦和反对,并且引发学生摆脱管理束缚的念头,并出现一些隐匿行为。在对学生管理方面少不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思想教大部分还停留在"照搬书本"的层面上,找学生念念一些领导讲话,国家文件就算思想教育了,使学生也不重视自己思想修养的提高,往往这种教育的结果是徒劳无功的。

  第三是职责混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从原则上将,学生和教师是学校各部门工作的主要工作对象。但是在很多学校中大家的认识是只要是学生的事情就由学工处负责,所以一切跟学生有关的事情都要找学工处,比如:学生需要体检了,校医院会找学工处,学生要迁移户口了保卫部门会找学工处,学工处就成了一个工作复杂繁重的部门,事情越来越多,头绪复杂。学工处面对这些工作只能下发到各个学院或系部,系部接到工作就会安排辅导员具体负责,所以无论大事小情辅导员都要去管,就成了学生的"杂务工".这种情况下,一旦有问题出现,大家就有可能相互指责推诿,不负责任。在这些问题中学生宿舍管理问题尤为典型,现在许多职业院校学校的宿舍管理都承包给物业公司,将宿舍管理从学生管理中分离了出来,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管理公寓楼的安全和卫生服务,但是学生宿舍中还存在寝室矛盾、个人习惯等问题,这些问题到底是由承包公寓的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还是由学院的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这些我们不可回避的职能到底谁来承担依然是一个值得我们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3.2.5.评价体系僵化,人才培养异化

  目前,职业院校现行的评价体系存在僵化、死板、缺乏科学性和实用性。在对学生的奖惩方面,学校采取的衡量方式比较刻板,一般都是条条框框的制度,或者各种评分,这种评价体系也导致学生过分追求评分,而忽略了学习的根本任务,所以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按照学校评价体系评出来的"优秀毕业学生"到了用人单位,却不被认可,往往认为这些学生动手能力差、技能不熟练、团队意识差,缺乏吃苦敬业精神,相反,一些在学校中不爱学习,经常受到学校的批评、小惩的不听话学生,反而在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够能后很好的适应工作环境,受到单位的认可与好评。这些都是僵化的学生评价体系造成的。这样的评价体系的不合理性具体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是评价目的片面,在评价学生过程当中不重视学生的发展教育,往往通过评奖学金、三好学生来衡量学生的好坏,好学生就受到更优越的待遇,坏学生就会受到惩罚,和以后很难改变的看法和评价,这样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也违背了学生发展的规律。

  二是评价内容单一,在职业院校的学生评价中,成绩的评价占有最大的比重,因为成绩是最直观的,可以通过数字来分辨高低的评价方法,因此就忽略了学生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道德水平的评价,因为这些素质方面的评价不好量化,也没有成绩评价那么直观。但是现实往往就是,在学校靠成绩评定的优秀学生,恰恰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方面存在欠缺,并不能很好的适应社会工作。

  三是评价方法机械,纸笔测验是现行使用最多的评价方法,答试卷来考核学生的方法我们已经沿用许久,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现在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标要求我们对原有的评价方法进行创新改革,能够更好的体现学生的综合能力。

  纸笔测验只能更多的检测学生记忆知识的能力、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并不能考察学生的创造力以及动手实践能力。还有一些职业院校对学生的素质评价采取定量的方法,素质分 100 分,其中包括心理素质、道德水平、合作能力等等,最后就由辅导员自行打分,或者学生之间相互打分,那这种评价就肯定不客观,参杂情感因素,并不能很好的客观的给一个学生做出综合评价。这种评价太形式化,也起不到激励学生的积极作用。

  评价主体错位,过于注重教师的评价,忽视了社会评价。学生是学校生产的特殊产品。对职业院校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如同对工厂生产的产品质量的检测一样,评价的主体应该是社会,评价的主要依据应是毕业生是否符合社会的发展需要。学校教师作为人才的主要培养者,代表社会对学生进行评价。但事实上我们发现,代表社会对学生进行评价的教师,在学生评价的过程中,往往"越俎代庖",以个人的喜好取代社会的需要成为评价的主体。例如,许多教师把学生是否认真听课、做笔记,是否帮助教师做事,考试成绩是否优秀等作为评价学生优劣的标准。于是,模仿能力强、记忆力好、乐于服从的学生相对于那些个性较强、敢于对教师的观点提出异议、考试成绩也不突出的学生来讲,更容易获得各种好的评价和奖励。但对于社会而言,后者则比前者可能更具有创新意识,更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3.2.6.班级组织松散,师生关系紧张

  在职业院校当中,很多学生都很难在自己的班集体中找到归属感和认同感,大家虽然在一个班级,但是仅仅是上课的时候坐在一起,下课就各自离开回到寝室,因为班级同学之间的交流很好,很多同学在一年下来都还叫不出自己同学的名字,班级组织一些活动更是难上加难,很多同学不愿意参加,大家都互相推脱,使班级没有凝聚力和团结力。另外,顺应现在教育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的浪潮,很多学校也对教师搞目标管理、目标考核、定岗定编等,这就无形之间增加了教师除了教学之外的压力,教师要填写各种考核表格、应对各项考核任务,无暇顾及学生,往往是上课夹包匆匆来,下课夹包匆匆走,很少和学生沟通交流。但是学生和教师其实都有互相交流、互相了解、互相认可的心理需求,而这种需求在现行的学校管理制度下是无法完全得到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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